公派访学
校际学生交流工作办理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校际学生交流工作办理
服务对象
全校在籍在读学生
办理时限
28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外事处交流科
单位性质
行政部门
是否收费
否
是否审核转报
是
是否属于申请办理出具相关结果类
服务内容
为全校在籍在读学生办理校际学生交流的各项工作
办理依据
各系遴选、推荐,并经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通过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具体详见外事处发布的校际学生交流信息
办理流程
1.外事处发布校际学生交流信息;
2.各系遴选、推荐;
3.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
4.上报分管院领导进行审批;
5.组织学生办理签证手续;
6.进行行前安全教育培训;
7.按计划出行;
8.做好归国报道及学分认定工作;
9.组织学生分享归国心得体会;
10.颁发荣誉证书。
办理地点
联系方式
外事处交流科 新教658室 83147110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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