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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5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03-20 13:53 隋新 

关于组织2015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精神,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选派工作,配合国家汉办汉语国际教育的战略规划,现选拔我院2015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

一、报名对象

1.大四学生,在职教师。

2.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岁之间。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以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内容。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者须于3月20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预报名信息并在线提交,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同时,将生成的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打印后,附上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另行通知。

2.各单位、各部门汇总报名材料后于3月2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审核,不接受学生及教师个人上报材料。

四、任期

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五、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新教658室)

联系人:隋老师

电话:8314 7110

 

附件:

1.关于招募2015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黑龙江各高校、教育局

2.2015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项目岗位信息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3月5日

附件:

32832015351556480.rar (2.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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