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汉办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汉办及省教育厅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要求,国家汉办将于2018年5月起开始受理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我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材料
1.《荣誉证书登记表》(见国家汉办通知附件1)
2.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见国家汉办通知附件2)
3.国家汉办派遣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受理单位
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材料形式审查,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汉办,国家汉办终审,统一制作证书。
四、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需登陆http://pq.ecnucpp.com/teachers/,根据学院归属性质(部署、省属、无国内工作单位)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然后下载打印《荣誉证书登记表》,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审核教师提交的纸质版《荣誉证书登记表》,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单位公章。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汇总我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信息,填写《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与《荣誉证书登记表》一并报送至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
五、报送要求
请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新教学楼658室。
联系人:汪贵玲 电话:83147110
附件:
1.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2.国家汉办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