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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国家汉办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2018-06-12 14:55  

关于转发国家汉办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汉办及省教育厅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要求,国家汉办将于2018年5月起开始受理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我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材料

1.《荣誉证书登记表》(见国家汉办通知附件1)

2.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见国家汉办通知附件2)

3.国家汉办派遣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受理单位

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材料形式审查,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汉办,国家汉办终审,统一制作证书。

    四、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需登陆http://pq.ecnucpp.com/teachers/,根据学院归属性质(部署、省属、无国内工作单位)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然后下载打印《荣誉证书登记表》,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审核教师提交的纸质版《荣誉证书登记表》,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单位公章。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汇总我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信息,填写《申请人信息汇总表》,与《荣誉证书登记表》一并报送至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

五、报送要求

请于2018629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新教学楼658室

联系人:汪贵玲               电话:83147110

 

附件:

1.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2.国家汉办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1: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补发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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