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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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处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处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督促和检查,协调管理;

2.在国家外事和国际交流方针政策指导下做好外事及交流相关工作;

3.为院领导提供学校国际化方面和其他方面的信息和建议;

4.协调学院有关部门进行学校国际宣传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5.起草本部门全方位长短期工作计划及总结;

6.制定和完善外事与国际交流方面的工作制度;

7.负责与各部门共同策划学校重大外事活动;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处长负责本处工作;

2.负责指导交流科工作;

3.指导开发国际交流与业务合作项目;

4.指导制定、修改、签署、监督学校与外籍教师的合同及学校国际交流方面合同;

5.指导聘用、管理外籍教师。

综合项目科科长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并上报学院本校外事工作各类文件、数据统计并负责归档工作;

2.负责信息网的建设、管理及维护;

3..负责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实施;

4.负责外国专家、教师的聘请、报批、外事和生活管理;

5.负责协助教学部门安排外教、外专的教学工作;

6.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和学生因公出国(境)护照、签证(港澳通行证)的办理;

7.负责港澳台相关事务;

8.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国际交流科科长工作职责

1.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信件、合同、资料等翻译和分发工作。

2.负责处理各类来信、来电以及保持与境外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等的联系。

3.负责校际交流项目的实施和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服务。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以及合作办学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

5.负责各类学生海外教育项目的选拔、组织与实施。

6.负责外国留学生招生事务                                                                                          

7.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

8.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联系我们

 处长电话:0451-86143161

 办公电话:0451-8314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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