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全院国际合作交流战略规划和各项措施的实施;管理并协调全院涉外交流工作,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制定涉外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校际交流计划和项目的统筹管理,包括项目的制定、协议的拟订、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跟踪和运行管理、服务等事宜;
3.负责外国专家和一般外籍教师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4.负责国际合作、区域合作、校际交流工作以及短期专家的聘请、管理和协调工作;
5.负责临时来访讲学、研究及友好访问的组织与接待工作;
6.负责政府或校际间合作科研项目、会议的申报、管理、组织实施以及评估总结工作;
7.负责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签证(通行证)报批及管理工作;
8.外国留学生和来访专家学者的归口管理,包括发展规划的制订、参与招生、外事和教学管理、生活服务;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